
明天就是228事件第76周年,但您可知道事件起初竟是因為官方查緝私菸處理失當而釀此大禍的,然而香菸到底有何魔力驅使人願意鋌而走險呢?香菸之所以吸引人,是因為大部份的香菸成份中並不單只有菸草,生產商通常在香菸內加入許多添加成分控制菸絲的成份、品質、防腐以及改變燃點時菸霧對吸食者所能產生的欣快感,其中所含的尼古丁成份會令人減少食慾並且具有成癮性。不過香菸內的菸草中醣類在不完全燃燒後會生成焦油,含有大量致癌物質,能直接引發癌症,包括肺癌、口腔癌、咽頭癌、喉頭癌、膀胱癌、食道癌等,而間接可引發的癌症包含有頸癌、血癌 (骨髓性白血病)、胃癌、肝癌、腎臟癌、胰臟癌、大腸癌、子宮頸癌等。香菸在加了很多添加成份之後,吸菸時的菸霧中竟含有近7000種化學有毒物質,其中有近百種致癌物質,不僅危害自身健康,也危害身邊人的健康。根據WHO指出,至少有22%的癌症是由於菸害所造成的,與吸菸者同住,得到肺癌的機會比一般民眾高出二至三成,長期二手菸暴露更會造成或加重同住人的呼吸道疾病,與兒童白血病、淋巴瘤、大腦與中樞神經系統病變、肝母細胞瘤等癌症有關係。
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出,菸草每年導致800多萬人死亡,其中700多萬人為吸菸者,而有約120萬人是暴露二手菸環境的非吸菸者。在臺灣,國人十大死因大都和吸菸有關,包含癌症、心臟病、中風及慢性肺部疾病等,每年約有2萬5,000名死於吸菸及近3,000名死於二手菸害,平均不到20分鐘就有1人因菸害而失去生命。
目前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政府都已禁止在公共場所吸菸,許多已開發國家更立法禁止香菸廣告、限制菸草商贊助體育活動、香菸包裝上強制加上警語、提醒購買者香菸可引致的健康影響,以及禁止將香菸賣給未成年。為了有效地控制菸害問題,我國政府自民國86年起開始實施菸害防制法,訂定禁菸場所、菸業與販賣者管理、戒菸、教育、廣告等規範,民國91年起實施菸酒稅法,開徵菸品健康福利捐「專款專用」推動菸害防制工作;民國96年首次修正菸害防制法(於98年施行),自98年實施菸害防制法新制以後,國民吸菸率有下降的趨勢,但是卻興起了電子菸及加熱式菸品等新式菸品成為我國菸害防制的重大議題;因此,衛福部再度研擬菸害防制法修正案,經行政院於111年1月13日函請立法院審議,於112年1月12日完成三讀通過,正式上路。讓我們一起拒絕菸害,空氣清新好自在!
